用電大戶條款上路 綠電市場趨勢顯現

KPMG安侯建業執行長曾國禓17日表示,使用再生能源已成國際趨勢,除了國內法規要求之外,不少上游供應鏈也要求綠電比例,成爲企業採購綠電驅動力

KPMG安侯建業綠能產業服務團隊主持人陳文正則指出,近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修法,擬對排碳量大的企業開徵「碳費」,據此許多用電大戶應從企業低碳轉型與ESG治理來全盤思考再生能源布建或採購策略

因應「用電大戶條款」2021年上路,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17日主辦「用電大戶採購綠電實務工作坊」,針對企業ESG治理、臺灣綠電市場發展現況、購買再生能源電力憑證商務與綠電交易合約法律實務議題討論。

依照我國用電大戶條款規定契約容量超過5千KW企業需將10%用電轉爲再生能源,預計有300多家企業受到影響。用電大戶可透過自行設置設備儲能設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或是繳納代金來滿足用電義務。隨着再生能源電力市場自由化,2020年被視爲臺灣綠電交易元年,許多企業紛紛投入綠電採購,年交易量已超過8億度,蓬勃的市場也使綠電採購成爲用電大戶滿足義務的熱門選項

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林泉興建議,企業應掌握自家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現況、找出排碳熱點,進而透過科學減量,以迴應國內外各國貿易法規、客戶機構投資人、供應鏈等方面的要求與期待。

若企業選擇採購綠電來滿足法規義務與自身要求,則需與綠電供應者簽署企業的購售電合約。

KPMG安侯企業管理公司副總林文棟表示,國際市場常見購售電合約主要有三種,分爲直供(On-site PPA)、轉供(Off-site PPA)、以及只購買憑證的虛擬購電合約(Virtual PPA)。

目前用電大戶條款規範企業需購買電力及憑證,兩者不可分離,屬於「電證合一形式,因此僅購買憑證是無法滿足綠電義務,企業需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