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張榮味收賄遭判8年 國民黨:這不是政治操作什麼纔是政治操作?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雲林縣長張榮味林內焚化爐工程貪污弊案,日前遭法院判刑8年三審定讞,由於大選將至,其妹妹立委張麗善代表國民黨參選雲林縣長,是否影響選情備受關注。國民黨5日發出新聞稿,呼籲選民堅定支持張麗善,更質疑最高法院在選舉四個月前做出最終判決,若影響年底選舉,「這不是政治操作,什麼纔是政治操作呢?」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圖/翻攝自張鎔麒臉書)

張榮味於1990年首度參選,當年就選上雲林縣議長,直到1999年,又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雲林縣長,順利當選,曾被外界稱爲「雲林王」。但檢調單位2004年間查出,他在2002年以縣長身分,審覈雲林縣林內鄉的垃圾焚化廠案件時,涉嫌向包商與環保公司收受3000萬元的賄賂。全案於2005年初偵查終結,檢方對他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最終法院判刑8年三審定讞。

國民黨表示,長達14年的訴訟,且過程當中來回最高法院數次,其中更審過程有罪無罪判決皆有,但如今最高法院卻在縣市長選舉的四個月前做出最終判決,難免令人懷疑是否與選舉有關?如果因爲這樣的判決而影響年底選舉,「這不是政治操作、什麼纔是政治操作呢?」

國民黨進一步指出,民進黨中央執政現以民怨四起,且近期農產品盛產產銷失衡,更使得農民朋友血本無歸。年底的雲林縣現在呈現五五波戰況,如今卻是由司法出手宣判張榮味官司,一定會被操作影響到本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張麗善的選情,盼支持者不可被惡意的政治操作影響。

雲林地檢署5日已命警方傳票到張榮味住處家屬卻以「不符行政程序」一度拒收,還批評入監日7月10日剛好是張榮味的61歲生日不近情理;雲林地檢署則迴應,傳票「留置送達」仍屬有效,經溝通後家屬已簽收,另外,入監日期選在10日純屬巧合,沒有特殊考量,請勿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