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看不見的告示牌」騎士超速被開單44次 警派人砍樹拒撤單
高雄一李姓男子在鼓山區鼓山路與青峰路口,被測速照相機拍到44次騎車超速的照片,李男經老家鄰居通知後,才驚覺收到這麼多張罰單,他發現測照機前方告示牌被枝葉擋住,根本看不到,向裁決中心提出申訴,卻遭高雄市交通大隊迴文指出,告示牌清晰與否,和李男超速是否該罰無關,拒絕撤銷罰單。
▲交通大隊拒絕撤銷罰單,卻立即派人修剪枝葉,讓李男直嘆不公平。 (圖/記者宋德威翻攝,下同)
李男提出申訴後,交通大隊立即派人修剪擋住告示牌的樹木,對此,李男表示,知道自己違規有錯,但他去申訴後,就立即派人修剪枝葉,實在是對他很不公平。
高雄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因民衆反應有關取締交通違規設備需改善的地方,他們會依照規定儘速派員修復或復原,因此在收到陳情後,他們立即派人清除樹葉,以提供用路人辨識遵守交通安全規定。
▲高雄交大逕行組長黃禮文表示,樹葉遮掩警告牌面的時間難以釐清。
交通大隊亦指出,李男違規時段多爲凌晨時段,測速照相的閃光燈均有正常運作,李男應該知道該處有測照設備,且難以釐清樹葉遮掩警告牌面的時間,而測照機前約10公尺處,也設有「易肇事路段請減速慢行」告示牌以提醒民衆,因此無法撤銷44件交通違規的罰單。
對此,網友看法兩極,部分網友認爲一般機車車速隨便都超過50,再加上凌晨時段車輛少,車速快一點相當正常,另一部分網友則表示,超速本來就不對,直批臺灣人守法觀念差,看不看的到警示牌都不該是超速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