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全臺9處山坡地社區須限期改善

水土保持不佳的坡地,恐造成房屋倒塌。(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27日公佈2014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山坡地住宅社區檢查評定結果全臺共有9處被列爲須立即鑑定並限期改善的「A級」山坡地住宅社區,包括新北市1處、臺中市2處、桃園縣3處及苗栗縣3處。

爲維護山坡地住宅社區安全,營建署在2010年6月2日函頒「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區資訊公開處理原則」,加強山坡地住宅管理

營建署表示,依上述規定,各縣市政府必須在5月底前完成清查回報工作總計全臺21縣市被列管的山坡地住宅社區共509處,經檢查評定爲「A級」者有9處、「B級」130處、「C級」370處。

對於經評定爲「A級」的山坡地住宅社區,營建署解釋,所屬縣市政府應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建築所有權人,立即委託專業技師團體進行深入鑑定工作,提出改善措施,並限期完成改善與監測

營建署進一步說明,至於有危險之虞者,若該社區無力自行改善,地方政府得依法勒令停止使用或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代爲履行;被評爲「A級」的山坡地住宅社區共包括新北市1處、臺中市2處、桃園縣3處與苗栗縣3處。

而被評定爲「B級」的山坡地住宅社區,營建署說,各地方政府應通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持續加強監測;屬於「C級」者,則應注意維護,並自行檢視設施狀況

營建署呼籲,民衆在汛期期間,應多關心居家周邊的山坡地住宅安全,若有疑慮,可撥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山坡地住宅查詢專線,專線號碼可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的「營建署家族目錄中「營建業務」的「建築管理組」項下查詢。

營建署提醒,民衆若有意進行居家社區日常檢查,營建署網站也有「坡地社區安全居住手冊」可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