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火裡來、水裡去」 內政部呼籲地方:應更重視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面對「消防工作權益促進會」18日上午到內政部陳情,喊出「人力補足、改善裝備專責救災政府檢討」等4項訴求。內政部長陳威仁下午指出收到基層消防的訴求,呼籲各地方政府對所轄消防局的「爲民服務」工作以不影響勤務原則,也應該更重視消防救災設備的檢視和補充。▲高雄氣爆後出動多名消防協助救災。(圖/記者黃克翔攝)上午在內政部門口,基層消防發起「818消防員大集結、自己的性命自己救」活動,呼籲補足消防人力、改善安全裝備和落實專業分工,內政部由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接下弟兄的陳情書

陳威仁則說,能瞭解消防隊員都在「火裡來、水裡去」的防災和救災工作,非常肯定消防員對社會貢獻和付出,今年有8位消防人員殉職,大家都非常難過,因此呼籲地方政府應該更重視消防救災設備的檢視和補充,尤其對各個消防大隊所在位置的不同,任務取向有些差異,配備的重點也會不同,需要透過考覈機制和落實補充裝備的方式,確保專業救災的安全,讓打火弟兄和民衆的安全更獲得保障。▲高雄氣爆現場遺留下來的消防水管。(圖/記者黃克翔攝)黃能漢指出,補足消防人力部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局組織規程與人員任免等人事管理,「是屬地方縣市長權責」,所以地方消防人力增補,需視地方政府施政主軸首長用人規劃提列預算員額。但內政部也說,只要有提報至消防署,馬上會進行滾動式檢討,經由各縣市確認人力需求,納入招生規劃。

根據內政部資料全國各消防機關截至今年8月,預算員額1萬4,873人,現有1萬3,313人,其中警察官預算缺額1,427人,已規劃招生(考),於103至106年陸續分發約2,925人,可補足現有人力缺額及歷年可能退離人力。

至於改善安全裝備,內政部指出,目前全國消防機關共配置5用氣體偵測器359部、4用氣體偵測器101部;另分析0731高雄氣爆案,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各分隊均配置有5用氣體偵測器,「器材尚無不足」,但要求各消防局仍應落實各項裝備總體檢,做更嚴格的考覈。▲內政部由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接下基層消防的陳情書。(圖/內政部提供)過去,非屬防災救災救護的報案,都屬「爲民服務」,但基層消防員常因此疲於奔命,拆蜂窩巨蛇,幾乎要解決所有疑難雜症。內政部則強調,「消防是一項專業,以防災救災救護爲主」,有關「爲民服務」事件,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行政機關爲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地方消防機關由119值勤員受理後,交由首長來決定派勤通報權責機關處理,像是一些都會型城市已有「動物保護處」這類的機構做專業處理,就要回歸各自專業。

內政部表示,有關消防體制檢討的部分,消防署將在2周內針對各項訴求進行研議,並邀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及各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針對不足之處再加以檢討改進,更希望能讓社會大衆能體認消防的本質,迴歸專業,落實維護民衆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