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嘉縣選票外流案 檢認定選務人員「非故意」不起訴

▲▼ 嘉縣選票印刷日前傳出遭不小心外帶。(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記者翁聖勳/嘉義報導

嘉義縣日前發生選票點算工作人員將選票攜出印製廠,被縣警局現場安全維護蒐證人員執行離廠物品檢查時發現,警方爲求慎重,除上報嘉義地檢署責任區檢察官,侯、王兩當事人經檢察官傳訊到案說明後,確定不起訴處分

▲▼ 監視器拍下選票被不小心攜出的過程。(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檢察官侯德人調閱相關影帶並訊問侯女等人,確認是侯女王姓同事不知牛皮紙內裝着剩餘票333張,以爲是侯女私人物品裝箱,而侯女當時正忙發放便當給選務人員,也不知王協助打包,才釀成這樁意外。

侯女強調,18日當天發生飲料翻倒弄髒選票,她纔會將剩餘票用牛皮紙袋裝,隨後她跑去發便當,王姓同事以爲她要回家,就順手把牛皮紙袋裝箱拿出來給她,對方不知道紙袋內有選票。王女說,當時選票清點結束,工作人員清理現場,他問侯女是否有東西沒拿,對方說有個箱子,於是他協助侯女整理紙箱個人物品,當時並不知道紙箱內物品,兩人一直強調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

經嘉義縣選舉委員會了解後,初步認定是無心的行政疏忽,選票絕無外流縣長花冠第一時間已指示選委會和警方加強各項安檢工作,務必做到滴水不漏,至於是否涉及業務疏失與刑責,將由司法單位做進一步釐清

經過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侯德人連日來的偵辦,選票涉嫌攜出案20日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爲並無犯意,犯罪嫌疑不足,全案偵查終結。

嘉義縣選委會總幹事宏基指出,當日因水上鄉選務人員已連續工作10餘小時,非常疲累,忙中有錯,這是個案疏失行爲,選委會以此爲警愓,已加強各項監察措施,進出人員除非必要的物品,包包一律不準進入管制區,多餘選票立即交由選委會監察人員現場剪切封存銷燬。

有關縣府人事異動一事,陳宏基再次強調,嘉義縣選委會爲隸屬中選會之獨立機關,近期人事並未異動,希望各界理性看待,選委會將秉持嚴謹態度,在選監小組監督機制下,順利完成五合一選舉任務,請民衆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