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沒有法律就沒有自由」 馬英九無罪!北檢將上訴

臺北地院審理總統馬英九在2013年引爆「9月政爭」的泄密、教唆泄密案,一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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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針對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召開記者會,強調將會上訴。(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泄密、教唆泄密等罪嫌提起公訴,臺北地方法院25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對此北檢召開記者會,並引用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名言「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強調這樣的結果不但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人權保障等,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更嚴重影響憲政秩序,將提起上訴。

北檢表示,高等法院早在黃世銘部分,「斬釘截鐵」載明馬英九教唆泄密之犯行;黃世銘也曾在高院主張院際調解權」,但高院認爲情形有別不採納。北檢依法提起公訴,法官認同泄密等罪的構成要件沒錯,卻誤解《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的規定,並受馬英九的辯詞誤導,導致此次判決與高院發生重大歧異,令人遺憾。

另外北檢認爲,法官引用不相干的《憲法》第44條規定,判決馬英九適用阻卻違法,顯然已違背法令,且將成爲我國基本人權的保障是邁步還是倒退的分水嶺

畢竟《通訊監察保護法》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杜絕國家安全與犯罪偵查以外目的的通訊監察,也遏止合法監聽資料流於政治用途。但法官的判決,根本敲開我國監聽資料自此可供政治利用大門,牴觸《兩公約》對隱私保障的普世價值,瓦解我國《通保法》對人權防衛的底線

北檢並且引用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的警告「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且認爲馬英九在法庭內外,發表「羅織構陷」、「先射箭後畫靶」、「陰謀論」等言論,已干擾法院審理,因此檢察官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善盡檢察官公益守門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