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三中案被判無罪檢上訴 高院今抽籤承審法官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臺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臺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30日下午3點公開抽籤,決定承審法官及合議庭成員。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爲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外界質疑交易案疑涉賤賣,特偵組一度介入偵辦,2014年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
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當時就引發「一案兩查」的質疑聲浪。
臺北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佔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