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假難請 勞動部函釋:經僱主同意 8天婚假可於疫情結束後1年後請

許多勞工原本在去年有結婚計劃、度蜜月等,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出國,8天婚假恐怕被吃掉。(報系資料照)

許多勞工原本在去年有結婚計劃、度蜜月等,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出國,8天婚假恐怕被吃掉,雖然依勞動部先前函釋指出勞工之婚假可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但經僱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但疫情至今持續已逾1年,勞動部近日再發函釋指出,經僱主同意,可以在指揮中心解散後1年後請畢。

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及相關函釋,勞工可以在結婚前10天起3個月內請完8天的婚假,但經僱主同意,可以在1年內請畢。但近日函釋再指出,由於國際疫情仍嚴峻,爲使勞工能有較彈性婚假規劃,勞工如無法在1年內請畢婚假,經僱主同意,可以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1年內請畢。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近期有民衆、立委反映此問題,也在審查預算時提出主決議要求勞動部應檢討,因而詢問銓敍部比照公務員請假規定,經僱主同意後最遲可以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1年內請完婚假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