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民中學百名師生陳情 教團:不當解聘教師、校長應下臺

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不當解僱至少10名教師,引起強烈反彈,全國教師總工會今(8)日偕同超過百位該校師生前往教育部陳情,要求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54條規定,解除校長職務。(季志翔攝)

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不當解僱至少10名教師,引起強烈反彈,即便教育部與新竹縣政府介入要求改善,但董事會態度依舊強硬。全國教師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總)今(8)日偕同超過百位該校師生前往教育部陳情,不僅譴責義民中學董事長潘鵬仁罔顧師生權益,更批評校長陳衍財治校無方,要求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54條規定,解除校長職務。

義民中學教師代表李老師控訴,學校不僅違法大量解聘教師,校務運作更完全未尊重專業與多數教師意見,不執行校務會議通過的提案,校長甚至片面取消晚輔,漠視學生權益,校園治理紊亂,烏煙瘴氣的校園氛圍,讓師生家長感到失望。

李老師呼籲教育部,不能只是要求學校限期改善,應以更爲具體的行動制止學校董事會違法亂紀,以確保師生權益。

孩子就讀義民中學國中部的媽媽Vivian指出,孩子告知班上有好幾位老師接獲不續聘通知,「班上很多同學都哭了」,之後課程受到師資動盪延誤,班上氛圍開始變得焦慮不安。

Vivian說,孩子不能理解,老師沒有犯錯,爲什麼不能留下來?家長憂心師資大量的臨時更迭,讓孩子學習品質打折,對於公權力未能伸張更感憤怒。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義民中學違法大量解聘教師,未經協議逕自刪減教師待遇,學校董事長任用私人,明顯違反法制,不法侵害師生權益,也已嚴重影響校務正常運作,8月1日國教署要求校方於3日內檢討改善,學校董事長與校長置若罔聞,甚至變本加厲不斷打壓教師,致使師生家長人心惶惶,違法濫權情節嚴重。

侯俊良說,全教總要求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議處,並建議法人主管機關新竹縣政府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相關規定,聲請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以彰顯法治。

立法委員王婉諭強調,義民中學校方堅持違法行政的作爲,顯已嚴重挑戰教育基本理念與精神。主管機關如果不能拿出更積極的態度與措施,不僅將嚴重損及師生權益,更會使得大家對於教育體制喪失信任。她再次呼籲,校方應儘速依法續聘並給薪,並針對規約內容召開協商。

義民中學教師也在提出的陳情書內容表達3點訴求,包含:解聘教師均回聘,毋須再行重籤聘約;學校應於8月9日下班前發全薪給全體教師;學校應於一周內與教師完成聘約協商。

教育部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出面接受陳情書,他表示,教師在還沒經過《教師法》不續聘前,聘期將接續原來的聘期。而國教署將視情節輕重,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循程序核予該校停止部分或全部獎勵、補助,或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招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