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學校聘不到原住民教師 全教產曝偏遠校區逾半是代理教師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左起)、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立委範雲等20日舉辦「保障教師勞動權,維護學生受教權,代理教師全年薪只是第一步」記者會。(劉宗龍攝)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今天表示,《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因聘不到原住民教師,被迫改聘代理教師。花蓮縣偏遠學校招不到教師,結果出現全校有一半以上或相當高比率教師爲代理教師。
教育部迴應,已於2月8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商議,代理教師員額比率應以教師員額的8%爲上限,各校應增加正式教師數,降低代理教師比率。會中各縣市教育局處均表支持,將逐年補足正式教師,降低代理教師比率,以確保教育現場品質。
林碩傑表示,從2001年開始,爲因應少子化現象,避免減班超額可能導致正式教師被超額或資遣,許多國中小控管教師員額後聘任代理教師,許多代理教師已代理10年以上。
林碩傑說,目前原住民重點學校分佈於13個縣市,其中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25所中有101所(109學年)學校爲原住民重點學校,超過80%。
《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1/3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佔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中及高中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的5%。
林碩傑指出,《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因聘不到原住民教師,被迫改聘代理教師,代理教師很難消失於花蓮縣。每年培育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數量也不足,教育部亦從未精算,相關政策應重新評估。
林碩傑說,由於生活物質條件不佳、地方政府教育措施和校長領導統御問題,造成花蓮縣偏遠學校招不到教師,結果出現全校有一半以上或相當高比率教師爲代理教師。
林碩傑認爲, 教育部不應放任地方政府控留員額超過上限,地方政府也不應便宜行事,短視近利,不願投資教育,卻只願意辦大型活動,以花蓮縣爲例,元宵節燈會加煙火及五教合一繞境活動,兩者耗費逾億,足夠補足代理教師2年薪資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