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婚還捉姦 軍官僱吊車吊掛進屋反吃官司

▲一場扣人心絃的抓姦Live Show,在巴西真實上演!(圖/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杜姓軍官懷疑剛離婚不久的前妻另結新歡,涉嫌僱請吊車吊掛他到4樓陽臺入屋準備捉姦,結果屋內人夫大打一架,還驚動前妻返家處理一怒告法庭,臺北地檢署說,杜男已無控告妨害家庭通姦罪的權利,依侵入住居罪嫌起訴。

具有軍職身分的杜姓男子舒姓妻子在去(102)年3月間離婚,男方即搬離兩人愛巢,但因懷疑前妻結交鄭姓男友併入屋同居,同年5月間僱請吊車以吊掛方式,將他帶到4樓陽臺,進入屋後果然發現鄭男在屋內,但未見前妻在家,鄭男打電話叩女方回家,兩男發生互毆,前妻趕回家後又與杜男大吵一架,並令杜男離去。

檢方指出,舒女事後發現家中摺合臺幣3萬元的韓幣不見了,控告杜男加重竊盜及侵入住居罪。杜男向檢察官說,他當天是去捉姦,可惜只有男的在家,他絕對沒有拿前妻的韓幣;鄭男明明也有老婆,卻跟前妻在一起。

檢方依監視器畫面資料,審酌杜男曾住在案發地點,應該相當清楚屋內財物位置,在屋內長達20分鐘,不太可能只偷韓幣,認定前妻個人臆測韓幣不見是杜男所爲,無從採信;但是杜男無故侵入前妻住處罪證明確,因此依侵入住居罪嫌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刑法妨害家庭通姦罪,是規範有配偶的人。檢察官說,若杜男所言爲真,以吊車吊掛入屋是爲了捉姦,那可真是罕見,他是第一次偵查到這樣的案件,不過杜男與妻子已經離婚,其實已無捉姦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