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設立動保警察!志工429內政部前訴求 警員心聲:我反對
▲警察幫忙找到象龜飼主。(圖/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授權提供)
動保團體29日將在內政部前發動行動,串聯馬來西亞、香港、臺灣等地十萬人,共同要求「要有動保警察」。臺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吳宗哲卻有不同的聲音,雖然認同當前的動物保護體制不足,必須要有更周延完整的保護機制,但「那不該是由『設立動保警察』來實踐」。
動保團體的動員文提到,權責機關農委會的稽查人員人力不足且沒有調查權,若在有調查權的警察單位裡設立動保警察,就能一併解決要求警力協辦的公文往返,以及農委會稽查人員人力不足、沒有調查權等問題。吳宗哲對此表示,「因爲農委會沒人沒預算,所以就推給警察?警察就活該通包別的單位做不完的事嗎?這樣的做法根本是倒果爲因,本末倒置了。」
他提出2017年警政署的資料,臺灣警察現有員額是67629人,但依據編制員額,也就是依法按人口與土地幅員比例的警力人數,應該是要有92794人。也就是說,現行的警力,其實本就遠遠不足以應對臺灣當前的社會規模,足足就短缺了2萬多人,光是應付當前份內的工作就已經相當吃緊。
▲本月有隻象龜翹家在街上溜達,臺東縣大武警察分局的警員擔心象龜會被過往的車輛碾壓,因此先將陸龜帶回派出所。(圖/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授權提供)
吳宗哲表示,「在警力如此嚴重短缺的情況下,警察還時常被各種非本職的『協辦業務』纏身,比如查菜價、查亂倒廢土、查空屋廢氣、防疫、收司法信、送教召、管垃圾雜物、抓逃逸移工、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協辦貓狗救援......包山包海包全家甚麼雜務通通都被踢給了警察來做。」
他在臉書發文說,在這樣早已失衡的情況下,把本來屬於農委會的業務又再丟給並未受過專業動保教育訓練的警察做,壓縮到本就已經很吃緊的保護社會安全之警力空間,讓第一線的員警雜務更多更過勞,更沒有力氣去維護社會安全,「請問這樣的做法真的是人民福祉嗎?」
吳宗哲指出,其實在動保團體的動員文中,自己就有把解決問題的關鍵給圈了出來。「把問題拉到中央政府,從行政院農委會制度面去改革。建立完善的認養機制和後續追蹤,才能真正保障未來孩子的安全。認養數字不做控管就必須要有配套,要有事先訪查,後續追蹤政府也不能推給志工做,志工不是動保稽查員,面對惡劣的領養人,志工也是有危險,更何況志工人力嚴重不足。」
▲3個月前,有名女遊客抱着迷路的小山羌警局求援,幸好身上沒有外傷。(圖/苗栗縣頭份警分局三灣警察分駐所提供)
他認爲,因爲業務是隸屬於農委會的,所以問題還是該回歸農委會來處理,農委會稽查員人力不足,那就該要求增加稽查員人力;農委會稽查員沒有調查權,那就該要求增加稽查員調查權,「過去海巡沒有強制力,稽查都必須申請警方協辦,後來基於稽查方便,也增加了強制力,足見讓稽查員有調查權,這不是做不到的。」
稽查員有了調查權,那也就不需要再公文往返申請警方協辦,這樣效率一樣變高,更重要的是,就不用疊牀架屋,不用額外花更多的資源去多設立新機構「動保警察」,不用浪費更多錢與時間從零開始教育警察這些根本不應該屬於他們業務的專業,因爲動保是很專業的項目,而警察的四大任務是維保防促,不是愛護動物。
最後,吳宗哲則認爲,「迴歸業務專業,纔不會讓問題更加複雜、更加擴大,這纔是解決問題的解方。」
我反對成立動保警察 聽聞明天(4/29)動保團體要在內政部前發動行動, 將串聯馬來西亞、香港、臺灣等地十萬人, 共同要求「要有動保警察」。 我看了動保團體的行動訴求, 感到十分不能認同。 別誤會,我當然熱愛動物, 也認同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