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疫更要隱私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隱私是否爲絕對無上的價值?在新冠疫情防疫大作戰中,再度成爲熱議話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使用「天網」,逮到多位自主健康管理違規偷溜參加跨年演唱會,有人爲防疫中心叫好,也有人質疑「這套系統」會否遊走在人權和侵犯隱私邊緣。防疫與隱私孰重?兩者又有無可能兼顧?

自主管理或居家檢疫者儘管非爲確診者,但卻有相當可能帶有未發作病毒,儘管疫情指揮中心三令五申,但有些「神經大條」的國人,卻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翻牆」四處趴趴走,指揮中心只好祭出電子天網,追回那些不聽話的「壞小孩」。

試想,如果沒有這套追人系統,違規者勢必完全脫離掌握,愛去哪就去哪,愛在外面逛多久就逛多久,那是何其可怕!尤其,跨年活動羣聚人口多,並且適值國內已出現新冠變種病毒,如果指揮中心再不採取嚴格措施,四處遊蕩的自主管理者或居家檢疫者,很可能成爲防疫破口,屆時衍生的嚴重後果,無論誰都負不了責任

無可否認,「監控」自主管理或居家檢疫者,都有涉及人權的課題,例如個人旅遊史、TOCC調查等資料,但如果不是指揮中心採取最高規格的防疫措施,在世界各國遭受新冠病毒無情襲擊下,臺灣應無可能如此安全。

新冠疫情如此這般嚴峻,大多數國人應都相信「防疫視同作戰」不只是口號而已,既然如此,犧牲一下個人的隱私或人權以換取自己乃至親友的健康與安全,不是非常值得嗎?亦即,在非常時期國人自應有非常體認,否則一旦臺灣被新冠病毒攻陷,再多的人權與隱私又有何意義?

當然,在疫情緩和之後,個人旅遊史、防疫基本基料,TOCC等相關的個人隱私資料,政府必須透過公正第三方進行銷燬,故而,指揮中心除了強調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執行監控之外,更應公開宣示疫情結束之後天網立即撤除,國人顧慮的隱私資料也會全部付諸流水,如此方能消除國人對侵犯隱私的疑慮。(作者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