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15歲少女泡溫泉卻猥褻性侵 色男GG了

示意圖。(達志影像)

林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15歲少女,就約她到烏來湯屋共浴,並搓揉、撫摸她胸部下體,甚至將手指插入她下體,少女母親得知此事,氣憤不己,報警提告。臺北地檢署依對未成年女子性交猥褻罪嫌起訴林男

起訴指出,林男去年11月中旬,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15歲少女,林男聊天中得知少女平日須上學,並未成年。

林男認識少女僅1個多月,即透過LINE約她去年12月27日下午,放學後在七張捷運見面,再帶她到烏來湯屋內泡溫泉,未違反少女意願下,搓揉、撫摸她胸部、下體,甚至將手指插入她下體。少女返家後,告知友人與母親,母親氣得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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