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立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

央行網站10月13日消息,爲建立化解和處置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長效機制,保障客戶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促進支付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建立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並據此起草了《非銀行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辦法》的說明表示,設立基金,並通過《辦法》規範其運行,確保支付機構遭遇風險事件出現備付金缺口時,最大限度減少對其客戶的影響,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風險,維護金融市場公衆對支付服務行業的信心,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維護金融穩定。

《辦法》共五章、二十五條,包括總則、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基金的使用、監督管理附則。在基金的籌集和管理方面規定基金來源主要爲清算保證金利息比例劃入基金,計提比例按照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結果確定,區間爲9.5%至12%,通過實行差別計提比率方式引導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支付業務;其他來源爲參與清算財產分配獲得的受償資金、社會捐贈、基金投資收益與其他合法來源;同時規定基金應專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