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海藻顆粒面膜生產商被罰:吊銷許可證,法人被禁業十年

近日,廣州一家海藻顆粒面膜生產商因生產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不符合技術規範的化妝品等原因被罰,被責令停止化妝品經營6個月,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罰款91200元且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9月18日公開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簡稱《行政處罰決定》)顯示,涉事公司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爲“粵妝20161740”,對應的公司爲廣州市凱秀化妝品有限公司。

據公開信息,2024年4月,該公司曾因生產百詩凱小顆粒海藻王面膜(2022/04/20)24瓶等共計45批次不合格化妝品被罰。該45批次化妝品貨值共計29085.9元,違法所得共計26822元。此外,當事人未妥善保存詩呵雅草本海藻面膜(批號2021/04/13)等8批次化妝品的留樣,導致留樣在保質期內遺失或損壞,構成了未執行化妝品成品留樣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爲,共計罰款520000元,罰沒合計546822元。

前述《行政處罰決定》顯示,經查,當事人(凱秀公司)於2021年2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生產的涉案45批次化妝品被判定爲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其生產了涉案化妝品45批次共計2447瓶/包/袋/罐,收到檢驗報告後,均向經銷商發出了《召回通知》,召回產品數量爲0。涉案45批次產品貨值共計29085.9元,違法所得共計26822元。

“當事人生產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不符合技術規範的化妝品,被國家藥監局多次通報,並被多家主流媒體多次曝光,已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前述《行政處罰決定》稱,對當事人上述生產不符合技術規範化妝品的違法行爲,有關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本局不再作出相關處罰。此外,當事人曾在飛行檢查中被判定爲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其未按照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組織生產的違法行爲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對當事人的處罰包括責令停止化妝品經營6個月,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對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蔡某罰款91200元;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澎湃新聞此前於8月23日發佈的報道《“海藻顆粒面膜”騙局調查》提到,市場上暢銷多年的“海藻顆粒面膜”,實際和海藻無關,其成分爲“水蓑衣”種子(又名“南天仙子”),系商家違規添加、虛假宣傳,且極易導致菌落超標,不少“海藻顆粒面膜”(已被簡稱爲“海藻面膜”)工廠正來自廣州、佛山兩地。

報道發出後,廣州白雲區市監局稱已介入處理。9月初,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衆號發文稱,近期,市、區、鎮三級市場監管部門聯動對化妝品企業開展海藻面膜專項檢查行動。執法人員圍繞海藻類面膜生產銷售情況、生產過程控制、海藻原料進貨查驗等方面開展質量安全風險檢查,同時重點排查未按配方生產和使用未經備案的植物種子原料生產化妝品等行爲,發現一家企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