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躍進:房貸利率重定價不必再等一年,怎麼選更划算?

中新經緯10月31日電 題:房貸利率重定價不必再等一年,怎麼選更划算?

作者 嚴躍進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六大商業銀行31日發佈公告,將從11月1日起,陸續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行新的定價機制。根據公告,對於以浮動利率,也就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減點報價的存量個人房貸,當它的利率加點值高於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30個基點時,借款人可以向銀行申請調整房貸利率LPR加點值,調整後的加點爲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加30個基點。

此次六大銀行出臺的定價機制調整新規和此前央行下調存量房貸利率50個基點的政策是有差異的。此前央行發佈的政策,是全國統一的、銀行系統自動操作、對所有購房者落實的降低存量房貸利率的操作。各個購房者近期一般都已經收到了短信和通知,後續每個月房貸利率就會下調了。而此次六大銀行發佈的調整機制,其實是指倘若後續還有購房者想進一步下調房貸利率,可以和銀行自行協商和洽談,而且協商的規則已經明確。簡單來講,就是購房者可以和銀行重新調整房貸合同。過去房貸合同一簽就是30年,而現在可以在達到一定條件時就申請進行調整。

調整的內容有兩點。一個是房貸優惠幅度,即允許下調基點,舉例說:過去加點是80個基點,後續可以變爲30個基點,即0.3%。二是調整的頻率。過去房貸定價調整週期是一年一次,類似元旦或購房時的日期,但後續允許以3個月或6個月的間隔進行調整,也可以仍然維持一年。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硬幣也分兩面。如果全國房貸利率總體下行,類似3個月一調是有好處的。但反過來,如果全國購房的房貸利率上行,也會提前加大月供負擔。購房者自己需要理解這一點。

從宏觀意義上看,這次六大銀行的定價機制調整有助於進一步促進存量房貸合同和利率的靈活性,屬於定價規則的創新,有助於穩定存量房貸規模。同時也有助於持續增強市場信心,因爲改革的方向都是降低還貸成本,這對於促進購房者釋放購房需求等有積極的作用。(中新經緯APP)

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責任編輯:宋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