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 各界看法不一

不過,到目前爲止,衛福部長陳時中仍表示,WHO在去年就已昭示加熱煙是煙品、電子煙不是煙,因而表示臺灣也會以同樣方式將加熱煙視爲指定煙品,納入管理、須事前審查、健康評估,但禁止電子煙。

電子煙通路自救會代表表示,政府未來若立法禁止電子煙,業者必須退出市場,但也迫使未來非法電子煙的販售全面進入黑市化,藉由網路販售電子煙的情形將更加氾濫;可以預見的是,青少年未來隨時可以在網路上買到電子煙,而主管機關卻沒有任何事前審查機制,只能靠事後的查禁,這麼一來,想要達到減少青少年吸食電子煙的成效反而不彰。

此外,電子煙究竟能幫助吸食紙菸者戒菸,還是加重成癮?在網路上也是爭議不斷。有吸食電子煙的民衆表示,吸過電子煙後反而覺得傳統的紙菸有點臭味,所以就自然不想再去抽紙菸了。不過,這項說法自然也是被反煙團體打臉,呈現各說各話。

本月初,臺大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臺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郭斐然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指出,以往認爲電子煙、加熱煙不一樣,沒想到卻產生相同的傷害,兩種煙品標榜非燃燒技術,但一樣是尼古丁成癮,以此來阻礙戒菸。

郭斐然表示,臺灣現行菸害防制法是以原料來分類,他認爲,應該以對身體危害、成癮性來區分煙品,以這些特質來說,新型煙品都是煙品,也包含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加熱煙新版本,以及透過酸鹼中和的化學煙,建議煙品定義應該要再拓寬。

此外,電子煙通路自救會代表也表示,上次(4月14日)的公聽會中並沒有業者的聲音,因此容易呈現一面倒說法,這樣的情況反而不利於修法討論,因此他們將積極爭取參與第二次公聽會,並盼儘速修法成功。(吸菸恐導致肺癌、心血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