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吳三桂們 綠委揚言祭重罰

上海東方衛視記者經義日前於白宮記者會,對美國總統川普表示,他是來自臺灣。(摘自白宮官網

臺人張經義擔任上海東方衛視記者,陸委會認定張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擬開罰。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昨天表示,張的行爲違法也傷害國人感情光是開罰還不夠,應研擬更強硬的手段防止「吳三桂們」。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罰則從最高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該草案在昨立法院會列入報告事項後,已完成一讀程序付委審查

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日前於白宮記者會,面對川普詢問來自哪裡,張經義秒回「臺灣」,被質疑是刻意隱藏陸媒身分,傷害臺灣國際形象。陸委會認爲,張已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開罰。

何志偉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張經義所屬媒體黨政軍機構明確,勢必要開罰,相關部分還有認定空間,但僅開罰力道不夠,應要用更強硬的手段,防止吳三桂們在國際上傷害臺灣的形象。

不過,何志偉家族經營陽信銀行早在2013年7月11登陸上海成立子公司「陽信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時代力量前立委、黨主席永明去年提出《中共代理人》修法版本時,質疑民進黨在抓中共代理人同時,應該要先查清陽信銀行賣股南海案,有無涉及《中共代理人》的問題。如今何志偉把張經義比喻爲「吳三桂」,也在立院引發議論

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提案人林楚茵指出,近幾年中共頻利用臺灣人擔任黨政軍要職,配合中共發表有損國家安全利益及國家認同言論,對我國國家安全及利益影響重大,顯示現行規定已不易產生嚇阻效果,因而有必要修法,調整罰鍰或罰金上限。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國人若違法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林楚茵提的修正草案版本,要將罰金從新臺幣50萬元調高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