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開票攝錄影 2016總統立委大選首度開放!

▲未來開票民衆將可攝、錄影。(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2016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即將在16日登場,而中選會在去年決議,開放各項選舉開票所讓民衆攝錄影,規定將在本屆大選首度實施,但投票時仍禁止使用;另外,開票時錄影仍需遵守相關規定,以不影響開票秩序原則,若有爭議、秩序等問題,將回歸選罷法規定執行。

中選會在104年10月20日通過決議,開放各項選舉開票所可攝錄影,副主委陳文生還指出,根據《選舉罷免法》第65條規定,民衆不得在投開票所攝錄影,但在立委爭取下,中選會考量選罷法規範不明確,因此決定廢止1983年、1992年、2009年三次頒佈的函令,且不需要修法。

《選罷法》第65條規定,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一、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二、攜帶武器危險物品入場;三、有其他不正當行爲,不服制止。此外,還有規定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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