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女助理拒免職告司法院 前行政法院法官敗訴

性騷女助理的前法官陳鴻斌告司法院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長期性騷擾女助理,遭監察院彈劾,被職務法庭判決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陳鴻斌不滿判決提出再審,改輕判罰俸一年;監察院同樣不服判決,再度提起再審,雙方往來數回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認定,陳鴻斌言行不檢,情節重大,先前職務法庭免除其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的人事派令仍有效,判決陳鴻斌敗訴。

據當時職務法庭調查,陳鴻斌自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一年多間,強行與女助理握手、擁抱、偷親女方嘴角,還要求女助理不得接受其他男性邀約情事,最後女助理不堪其擾在臉書抒發心情,經同事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反應才曝光,事發後陳鴻斌選擇退休轉任律師。

由於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使得陳鴻斌退休金嚴重縮水,陳不斷聲請再審力搏翻盤。但北高行指出,職務法庭最早判決陳鴻斌免除其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後來第一次再審判決將該懲戒處分廢棄,改爲罰月俸給總額1年;第二次再審又判決將第一次再審之判決廢棄,並駁回陳鴻斌再審之訴,因此恢復了當時人事派令的效力,司法院對於陳鴻彬免除法官職務並轉任司法事務官的派令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