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喚女助理刮痧按摩 竹院法官吳振富遭免除法官轉任司法事務官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遭職務法庭懲戒。(圖/記者王致凱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竹地院民事庭法官吳振富,疑似隨意使喚女助理監察院調查後,發現他使喚女助理爲他刮痧、按摩,使法官助理深感受辱及不適;另外他還要求女助理處理出考題、看房子私事,因此監察院將他彈劾,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20日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

法官評鑑委員會1年多前受理本案後,進行調查,發現吳振富長期要求法官助理在公務時間或下班後,幫忙處理與公務無關的私人事務,包括送洗衣物、付帳單、代爲尋找子女家教規劃家庭旅行、查詢適合的不動產物件及代看房子等等,而法官助理畏於法官權威,擔心工作遭剝奪,不敢拒絕。

此外,吳振富還使喚女助理爲他刮痧、按摩,讓女助理以手指沾取萬金油直接接觸吳振富身體皮膚過程中關閉門窗、鬆解衣釦、裸露頸項使女助理深感受辱及不適;女助理曾口頭拒絕,但吳振富以全程均有第三人在場爲由,仍堅持要求女助理刮痧、按摩。女助理再次以line拒絕,吳振富竟惱羞成怒,之後長達1個月時間,對女助理態度顯具針對性,施以不當職場壓力

不只如此,吳振富還利用職務之便,要求同仁與他共同在院內分機表上勾選面貌姣好之女性同仁名單,並於上班時間要求該名同事辦公室探詢女同事的感情狀況。法評會認爲這是公器私用之不當行爲,將他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也認爲他「要求女性法官助理,在緊閉門窗之辦公室內,爲其按摩、刮痧,並令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以上各節核屬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全票通過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

職務法庭在20日作出宣判合議庭認爲吳振富的行爲確實不檢、情節重大,因此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的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