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陳志祥遭評未達良好 告司法院影響「審判獨立」敗訴

懲戒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已退休的陳志祥,在基隆地院任職時,司法院在2019年認爲他審理5件案件延誤,將他的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陳提告指司法院的職務監督影響審判獨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爲無法認定有影響審判獨立,判決駁回。

陳鴻斌因強吻、性騷擾法官助理遭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免除法官職務 ,陳提再審後,職務法庭改判只需罰薪1年,當時引發各界譁然,監察院提起再審後,職務法庭再改判陳鴻斌免職。

但當時職務法庭承審法官陳志祥對外聲稱,讓陳改輕判沒有問題,還說陳鴻斌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從證據看2人是「兩情相悅」,他的發言引發爭議,法官協會、司改會等具狀要求對陳志祥評鑑,法評會送監察院後、彈劾不成立。

陳志祥另因案件審理狀況延遲,2019年年終職務評定基隆地院之職務評定委員會初評爲「良好」,司法院決議退回後,基隆地院仍評定爲「良好」,但後來司法院審議,決議改列爲未達良好,陳不服,以司法院逕變決定影響審判獨立爲由,提起訴訟。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爲,司法院以陳男審理5件案件時,就同一案件各有多次再開辯論及延展宣判期日之情事,而有未遵守開庭前應充分準備,謹慎、勤勉、妥速執行職務的規範,敬業精神顯有不足,決定列爲未達良好,屬審判工作之「外部秩序」部分,難認爲影響審判獨立,判決駁回陳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