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分屍做標本!陳伯謙4罪起訴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陳伯謙起訴後,依舊收押禁見。(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邱中嶽臺北報導

犯下華山草原分屍命案的兇嫌陳伯謙,被依殺人等4項重罪起訴。14日下午1點多移審臺北地方法院,下午4點30分召開移審庭,經約1小時審理,法官認爲,陳伯謙所犯罪名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可能。又支解屍體並棄屍,顯見有湮滅證據之虞。另全案尚不排除有其他共犯,更有勾串嫌疑。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野居草堂案發第一現場,陳伯謙對不勝酒力的死者性侵得逞,並徒手勒斃。(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嶽攝)

臺北地檢署14日依《刑法》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嫌、竊盜罪嫌、毀壞屍體罪以及遺棄屍體罪起訴陳伯謙。檢察官痛批手段兇殘、令人髮指,又故佈疑陣,冷靜應對以隱瞞殺人事實,顯見毫無悔意,且至今未對死者家屬進行民事賠償,建請處以「最嚴厲之刑」。

而經由起訴內容,檢方證實,陳伯謙分屍後,將死者的雙乳、下陰部割下,以自己高中時期參加生物研習社學得的標本技術,將左側乳房及下陰部塗抹明礬鹽巴後,以夾鏈袋封存製成標本,至於另一側乳房,則因切割形狀不完整,而遭陳伯謙丟棄在華山大草原旁,希望廣場角落的垃圾子車內。

草堂內性侵勒斃  伴屍 3天后支解棄置

▲陳伯謙將遺體分裝7大袋,棄置陽明山焿子坪。(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攝)

死者高姓女子因報名陳伯謙的「弓道」課程結識陳伯謙。5月31日下午4點多,上課結束後,與陳伯謙等人在「野居草堂」內飲酒,直至6月1日凌晨12點,衆人散去,高女卻因不勝酒力,昏睡倒臥在草堂內休息。

凌晨4點多,帶着酒意的陳伯謙竟趁高女熟睡無法抗拒,強脫衣物性侵,過程中高女驚醒,激烈掙扎卻依舊遭性侵得逞,此時陳伯謙雙手掐住高女頸部,導致高女舌骨、甲狀腺軟骨骨折,呼吸道左右頸動脈遭壓迫,窒息而亡。

▲陳伯謙將死者遺體藏在綠色防水箱,伴屍3天才分屍,期間搜救犬發現異狀,陳伯謙還故熱心協尋。(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因擔心殺人事蹟敗露,陳伯謙將高女的遺體,塞進草堂內一隻綠色塑膠防水箱。因高女失蹤消息曝光,家屬甚至找來搜救犬協助,陳伯謙決定分屍棄屍。以平日教學及展示用的「漁刀」,將高女的遺體連同衣物,切割成13塊,其中3塊因要製作標本,其餘10塊則分裝成7大袋。

6月4日凌晨5點多,陳伯謙將屍袋裝入麻袋、運動提袋和後背包內,其着機車直奔陽明山焿子坪後,以步行方式分別棄置屍袋。但當時他們想到,警方找上門,且早已懷疑他涉嫌重大,將他帶回警局,突破心防,始坦承犯案

單人犯案疑點重重  「共犯說」另分他字案偵辦

▲當時檢警搜索,在陳伯謙的租屋處發現死者被割下的乳房及下陰部,以及不明肉塊。(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陳伯謙的供詞看來從犯案到棄屍,都1人單獨完成,但疑點重重,檢警對於是否有共犯一事,還是不敢大意。起訴前,已另分他字案,進行偵辦。

至於因一度傳出,檢警在陳伯謙位於臺北市大同區的租屋處內,除了搜出從高女遺體上割下的左側乳房與下陰部外,還有1組疑似人體組織的肉塊。檢方澄清,該重達170.5公克的肉塊,經DNA比對,卻認爲牛肉,因此排除有其他人受害。

另外,陳伯謙因在殺人後,竊取死者高姓女子隨身包包內100多元現金,並將包包藏在租屋處,筆記型電腦藏在草堂內,這部分檢方將他依竊盜罪論處

▲死者家屬擔憂「共犯會是下一個主嫌」。(圖/資料照/記者徐彬慎攝)

疑點說不通 死者家屬憂心「共犯是下一個主嫌」

對於起訴結果,死者的妹妹表示「完全尊重司法」,但是她認爲「案件並不單純」,覺得此案一定有共犯,陳伯謙不可能獨力完成分屍、棄屍等行爲,所以有知情人士或是協助犯的可能性極高,如果檢警能夠利用定位系統,查詢當時在現場的人,「其實都有可能成爲共犯」。也希望陳伯謙能夠坦承面對一切,否則「共犯可能成爲下一個主嫌」。

▲陳伯謙的供詞,死者的左側乳房被製作爲標本,右側乳房因切口不完全,被棄置草堂後方。(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