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教育法恐禁止「師生戀」 藍委:前閣揆林全就是師生戀

繼上週行政院公佈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早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邀集教育部長潘文忠及相關官員列席質詢。(陳薏雲攝)

行政院日前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其中第三條第一項,被外界解讀爲全面禁止「師生戀」,立委鄭麗文20日在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潘文忠,痛批成人戀愛跟性騷擾是兩回事,從草案看來就是禁止師生戀,質疑教育部「無限上綱」,鄭還舉例前行政院長林全,就是「師生戀」佳話;對此潘說,自己從未提及「師生戀」三字,另外此條文不是單純的「羅曼蒂克」問題,需要徵詢各種樣態,不能一刀畫死。

繼上週行政院公佈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早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邀集教育部長潘文忠及相關官員列席質詢。其中草案增訂第三條第一項,「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引發爭議。

鄭麗文即表示,戀愛跟性騷擾是兩回事,未成年全面禁止師生戀沒問題,但若是成年學生與老師兩情相悅呢?鄭接着舉例,很多有名的例子,例如前行政院長林全就是有名的師生戀,還傳爲佳話,他的夫人就是他的學生;現在法國總統馬克宏,跟他的夫人也是有名的師生戀,從來沒看到有人指責禁止。

對此潘迴應,教育部現在瞭解的26件都是悲情,師生戀是大家用口白的話說,但在法律定義需要比較嚴謹,如果有權勢關係下,發生性跟性別有關的事件,就需要再蒐集各種樣態後,成爲學校可以參考的指引。潘強調自己從來沒有用過「師生戀」這個詞。

潘也舉例,老師跟成年學生髮生關係,結果學生課堂表現不佳,但因爲與老師有這份關係,所以分數被打很高,這樣其他學生會覺得公平嗎?老師跟學生自由戀愛是一回事,但藉由職務產生對於其他同學有不同的影響,這個也要重視,「不是隻有羅曼蒂克的問題。」

此話讓鄭麗文聽不下去,直呼這個不是性騷擾法要規範的,老師給分公不公平,應該是他領域要規範,性平法管的是性別平等、身體自主權,但「給分公平制度」已經超越性騷法的範疇。呼籲教育部別用官僚心態,爲省麻煩全面禁止師生戀,不要歪樓,更不要無限上綱。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也呼籲,增訂第三條第一項中提到的「專業倫理」怎麼定義,若不說清楚當然會被擴大解釋,法律過度的強制就會淪爲道德綁架,感情是自然就產生的關係怎麼禁止?第三條再審查時一定會很多意見,若是難以規範,就沒有增訂必要。

潘則迴應,各種樣態都會再徵詢各界的意見,教育部是以成年跟未成年來做主要分際,未成年中就是一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兒童,就一律採禁止的方式。成年後的部分,還是會以權勢型的關係,包含指導、訓練、評鑑等利害關係來作爲準則。

至於相關樣態、行爲及可能性,後續會邀請專家學者、學校及團體代表,在準則討論時再來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