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分局員警侵佔毒品養線民 檢聲押失敗今提抗告

臺北地檢署

臺北市警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涂姓警員涉嫌於偵辦毒品案時,侵佔扣案毒品給李姓線民以交換辦案情資,涉嫌貪污、泄密、毒品、個資法等罪,臺北地檢署聲押塗、李2人失敗,臺北地院裁定塗、李各以10萬、5萬交保。檢方不服,今(31)日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本案是信義分局偵查隊日前在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時,意外發現塗員偵辦的毒品案查贓數量不符起疑,展開內部自清。涉嫌以查獲的毒咖啡包、K他命作爲代價,交換李姓線民協助查緝毒販,對於「自己人」涉案,信義分局主動自檢清查,並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涉案的塗員30歲,是警專33期畢業,警方懷疑塗員因案件認識25歲李姓男毒蟲,塗員因涉嫌勾結李男,由李男誘出毒品小盤商交易,再由塗員出面逮人,此外,塗還曾經幫李調取他人的車籍個人資料,另涉嫌泄密罪。

北檢檢察官25日指揮分局督察組、偵查隊,針對塗員住家及辦公處所執行搜索,查扣塗的手機、警用密錄器等,同步約談塗、李到案釐清案情,26日將塗、李移送北檢覆訊。警方因塗員因涉嫌重大,知法犯法,影響警譽重大,不排除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

檢方訊後,認爲塗、李2人涉犯貪污、毒品等重罪,有勾串之虞,將2人聲押禁見。不過,臺北地院27日審理後,認爲2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塗、李各以10萬、5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裁定,趕在今天下班前,正式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高院發回北院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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