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同鄉會赴陸介選案 北檢聲押失敗 研議抗告

臺北地檢署

臺北市安徽省同鄉會揪團赴大陸安徽省旅遊,接受陸方單位招待,要求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涉嫌《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選罷法》,檢警調約談同鄉會理事長宋國倩、前秘書長李安泰、顧問葉漢談共18人案,訊後聲押禁見宋、李2人,臺北地院裁定李30萬元交保並境管,宋8萬元交保。北檢29日上午開會研議是否提抗告。

北檢日前接獲境外勢力介選情資,即指派檢察官顏伯融偵辦。檢調發現,安徽省同鄉會幹部宋國倩、李安泰等人,受中共安徽省臺辦、統戰部等單位委託,而邀約、安排同鄉會成員及親友共27人,以新臺幣1萬6000餘元之低價團費赴安徽省旅遊、交流。

該團今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赴陸旅遊的食宿、交通全由陸方資助、招待,李安泰與臺辦人員並於餐會中要求團員支持特定政黨或特定總統候選人,以此不正利益行賄有投票權之團員,李安泰並於大陸地區取得人民幣3萬元,返臺後存入銀行帳戶。

北檢27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大同警分局執行搜索8處,通知李安泰、宋國倩、李漢談等18名涉嫌人到案。訊問後認李男、宋女2人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28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葉男交保5萬元,其餘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