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婚前1個月反悔求退25萬元 婚禮公司:留着下次用啊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深圳市張姓男子原本要在2016年4月舉行婚禮,後來因爲和未婚妻感情破裂決定取消,沒想到付出去的5.6萬元人民幣(約25萬元臺幣)竟然只能拿回三成,要不然就是留着等到下次結婚再使用,讓他聽了相當傻眼

張男認爲只退還三成的預付金太少。(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根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張男與未婚妻決定步入禮堂時,預付5.6萬元給當地一間策劃婚禮的公司,沒想到就結婚前1個月雙方感情破裂,最後決定取消,他告知婚禮公司這件事,對方說策劃過程已有些許花費,所以只能退還預付金的三成。

張男覺得這樣合理,於是拒絕這個條件,並從那時候起一直到今年都在跟婚禮公司的人員交涉,沒想到對方竟然提出兩種方案,一是按照原本說的退回三成費用,二是全額保留等到下次結婚時再使用,讓他傻眼直說,「這樣不吉利吧!」

▲張男與未婚妻在婚禮舉辦前1個月取消。

後來業者在今年8月讓步,同意退還五成的預付金,但張男還是不滿意。廣東盛唐律師事務所丁龍律師提到,這起案例客戶因爲自身的原因無法履行合約理論上應該承擔違約的責任考量到婚禮公司已經提供部分服務,事後僅退回三成其實是在合理範圍內。

其他網友看到相關報導也分成兩派議論,一派支持原PO至少要退還七成的費用;另一派則認爲業者並沒有錯,「人家是包結婚,沒有包退婚」、「誰叫你不結」、「我自己做這行業能理解爲何只能退三成,就是怕客戶想法會頻繁變動,如果不是有合約,當事人大可談到一半覺得別家便宜就跳槽,可見他們早就溝通過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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