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隨機殺人案 刀傷深及臟器 解剖確認涉殺人罪
王嫌(如圖)犯下新店隨機殺人命案後,檢察官18日解剖屍體確認兇嫌犯意。(圖/取自王嫌IG)
新北市新店區隨機殺人案,自稱是「小鄭容和」的23歲王姓直播主,爲了要不要回孃家吃飯,與妻子發生口角後,竟拿起車上的生魚片刀,隨機刺死在路邊等人的林姓機車騎士,臺北地檢署檢察官17日早上到新北市立殯儀館解剖林男遺體,確認林男死因。
據瞭解,兇嫌王男自林男背後刺殺,林男無法防備,且林男刀傷甚深,深及臟器,導致大量出血死亡,刀傷是致命部位,檢方初步認定,王嫌確有殺人犯意,已構成殺人罪,不排除近日提訊王嫌查證。
據指出,檢方也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王男行兇前未按時服藥,對殺人一事具有故意或應注意並能注意或可得預見,依據刑法「原因自由行爲」槪念,王嫌涉犯殺人罪,因此不採信王嫌律師以王嫌有「精神障礙」爲由,並非故意殺人,而是涉及傷害致死罪的辯詞。
法界人士說,依據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所謂殺人未遂與傷害之區別,應以加害人有無殺意爲斷,被害人所受之傷害程度,下手之情形如何,於審究犯意方面,爲重要參考資料。因此認定加害人是否有殺人犯意,應審酌當時情況,視其下手之輕重、加害之部位,以爲判斷之準據。
因此檢方解剖林男遺體,就是審酌王嫌當時行 兇情況,視其下手之輕重、加害之部位,以爲判斷之準據。據瞭解,檢方解剖後確認王嫌具有殺人犯意,將殺人罪偵辦追究王嫌罪責。
王男13日晚間與妻子發生口角後,便拿起車上的生魚片刀,隨機刺殺在路邊等姊姊下班的林姓機車騎士,林男送醫後不治。檢察官訊問後,以王男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14日晚間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王男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