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投捷運站砍警還嗆:就是要給他死! 男被判8年6月定讞 

詹姓男子持刀砍警事件,隨後遭其他人制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8歲詹姓男子於去年3月29日在新北投捷運站持牛排刀砍黃姓巡邏員警最高法院今(31)維持日高等法院判決,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他判處8年6月的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施以3年監護全案定讞。

事發當時,詹男當衆攻擊跟隨在後的黃姓捷運警察,造成對方頭部、背部、手部都被砍傷,血流如注,幸好在場還有正在執行護鈔任務的保全,連同其他員警將他制伏。

詹男被帶回警局偵訊時稱,人在新北投站等車時,因爲行爲怪異,黃姓員警上前關心,並且跟着詹男進入車廂內,沒想到就在列車還沒開,詹姓男子突然從後方攻擊員警,眼見車廂內都是乘客車門也還沒關,黃姓員警不顧身上的傷,拼命拖着詹男離開車廂。

此外,詹男偵訊時態度不佳,除了表示自己非常討厭且仇視警察之外,還坦承自己砍了10多刀,直說「就是要給他死!」甚至他還向警方嗆聲「就是要殺警察,今天遇到誰,就是誰倒楣!」

士林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詹男有期徒刑8年6月,執行完畢施以3年監護;經上訴後,高等法官認爲,黃姓員警受傷至今還沒有完全康復,且深心受到創傷,每天夜晚都無法好好入眠,此舉也嚴重危害的社會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寧,因此駁回上訴

最後,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後,今日遭到駁回並維持判決,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