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手78刀砍死同居10年女友 恐怖男有教化可能判無期

蔡男砍死女友。(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54歲的蔡姓男子,和中國大陸籍的吳姓女友同居10年,也接納對方小孩,對吳女卻另結新歡提出分手,去年(2016)9月2人談判破裂,竟拿出預藏的摺疊刀狂刺對方78處慘死,自己再朝左胸自殘獲救,高雄地院審理認爲,他被感情矇蔽,仍有教誨教化可能,再犯性不高,因此判決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罹患憂鬱症的蔡姓男子2005年起,和吳姓女友及其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同居,但後來他失業無法負擔房貸,房子登記在弟弟名下,弟弟不願意負擔,最後由吳女買下,2016年5月,吳女另結新歡郭男要求他搬出去, 去年9月2人談判破裂,吳女卻說,「沒甚麼好說,就等法院傳票。」

蔡姓男子一氣之下,拿出預藏的摺疊刀,狂刺吳姓女友全身共78處,造成她左頸動脈斷裂、氣胸多重性外傷慘死,他再拿刀刺向自己左胸躺在沙發上,吳女同事發現她沒上班,和吳女16歲兒子及檢警進門,他送醫後撿回一命,開庭時強調,「這10年來付出很多,又將吳女和前夫生的小孩視如己出,卻被背叛,房子是我一生心血,一時情緒失控纔會犯案。」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蔡姓男子自認付出很多,被感情和仇恨矇蔽,以虐殺手法殺死吳姓女友,吳女16歲兒子目睹母親死狀身心受創嚴重,手段非常兇殘,但以教化角度來看,他並非不可能改變,加上本案不可逆的條件難複製,再犯機率低,因此施以最長監禁教化作反省,還沒有剝奪其性命必要,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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