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恐怖男友不爽分手!火燒住家學校 判5年10月

男友女友住處樓下學校縱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6歲的許姓男子不甘與高姓少女分手,前年間跑到對方住處縱火,造成樓梯間腳踏車機車等物燒燬,隔天還跑到學校找人,被擋後竟拿上衣汽油包裹爆竹,引燃後丟入校內新北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刑5年10月,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許男高女住處一樓樓梯間潑灑汽油後,燒壞腳踏車、機車等物品所幸沒有釀成傷亡,但他隔天出現在高女學校,被教官發現行跡可疑後離去,但走到圍牆外,竟拿着上衣沾汽油再包裹爆竹丟入校內車棚車道上。

許男雖否認犯行,但合議庭不採信,且犯後飾詞卸責,沒有悔意,依公共危險罪及恐嚇公衆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