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揪衆強攔北市消救防護車 惡男遭判4月徒刑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陳姓男子涉嫌在102年2月間夥同何姓等友人,先在古亭國中人行道把李姓男子圍毆成傷,北市消防局據報將李男送醫途中陳男等人竟駕車尾追至寧波西街汀洲街口,再強行把救護車攔下,並打開後車門欲將受傷李男再拖下車,後經人勸阻才悻悻然離開,臺北地院審理後1日依妨害公務判處陳男4月徒刑

▲陳男囂張揪衆攔救護車,遭判4個月徒刑。(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陳男在102年2月涉嫌夥同何姓、邱姓及許姓青少年等人,在古亭國中前人行道圍毆李姓男子,被控涉傷害和教唆傷害,臺北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陳男在此案中另有揪衆強攔救護車行爲,於是,發函檢警再就妨害公務部分進行偵辦。

檢警查出,陳男等人在毆傷李男後,臺北市消防局泉州分隊據報到場將受傷方李男送醫,不料,陳男等人人竟駕車尾追至寧波西街與汀洲街口,強行將救護車攔下,陳男和邱男還打開救護車門,欲將李男強拉下救護車,其他人則在一旁鼓譟、叫囂,之後經一女子勸阻,陳男等人才悻悻然離去。

法官審酌陳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乃輕判其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同案共犯何姓、邱姓及許姓男子,因犯案時尚未滿18歲,則由少年法庭調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