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確幸的不幸?尾牙摸彩中大獎 獎品超過2萬元得繳稅

▲每逢新年前後,不少公司都有尾牙摸彩活動,但所獲獎品若是超過2萬元得繳稅,圖爲ETtoday六週年公司活動摸彩。(圖/記者周宸亙攝)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新年前後,各公司行號爲犒賞員工年度工作辛勞,多有發放年終獎金及舉辦尾牙或春酒摸彩活動,然而摸到大獎或是拿到高額年終時,可能要謹慎一些。財政部指出,臺灣上班族若在尾牙或春酒等相關活動獲得摸彩獎金、獎品價值超過2萬元者,扣繳義務人依法申報扣繳事宜,並繳納全額的10%。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規定與相關扣繳條文而言,若所獲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境內居住者要繳10%、境外居住者要繳20%。

財政部表示,年終獎金、摸彩活動給與之獎金或獎品,屬《所得稅法》中的薪資所得及機會中獎獎金,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等規定,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辦理扣繳,尤其課稅以境內居民惠多、境外居住者得多繳稅。

在尾牙、春酒等場合的摸彩獎金與獎品,如所得人爲在臺灣的居住者,中獎獎金或獎品給付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免扣繳;若超過2萬元,就須按給付全額扣取10%;不過,對同一所得人全年給付額不超過1千元者,得免填報免扣繳憑單。然而,所得人如果是非境內居住人,例如長年居於海外打工族,就得按給付全額扣取20%。

假設臺灣上班族在尾牙抽到3萬元,需申報並繳獎金的10%,也就是3千元作爲扣繳金;假設是海外打工族在臺灣公司的尾牙抽到3萬元,不僅須申報,還須繳獎金的20%,也就是6千元。

財政部指出,公司行號如以購入方式提供摸彩的獎品,應以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爲給付額;如爲自行生產製造,則以製造成本爲給付額,依上述規定辦理扣繳。

至於扣繳方式,有關2018年度臺灣境內所得者部分,應於隔年1月底前申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非臺灣境內所得者部分,則應於代扣稅款日起10日內辦理扣繳申報。不過也有民衆質疑,有些摸彩獎品如電視平板,其市值難以定義,而且還有折舊的潛在性,除非價值明顯高於10萬元以上,否則如何定義「超過2萬元的獎品」還是有所難度。▼企業尾牙示意圖。(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