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臺北、紐約都可以越夜越美麗
文/小喬的紐約生活昨天晚上跟臺灣來的友人去230 Fifth Ave Rooftop喝飲料看夜景,過去ㄧ年多,已經帶了三批從臺灣來的朋友去那裡欣賞紐約的奢華之美,230 Rooftop剛好正對着帝國大廈,放眼盡是摩天大樓,很多觀光客都前來拍照,我喜歡去那裡多過去帝國大樓頂樓,真的上去帝國大廈也看不到帝國大廈,也拍不到照片。
友人就跟我ㄧ樣,在臺北住在師大夜市,只是我臺北的家是師大夜市的外圍,而他是在兩間pub樓上,我跟他有ㄧ搭沒ㄧ搭的聊着天。說到師大夜晚上的喧譁吵鬧,他就跟我ㄧ樣,都覺得尚可忍受。我對聲音十分敏感,尤其不喜歡機車與汽車的聲音,但是師大夜市的遊客川流不習時,我通常也在外面鬼混,等到凌晨三點過後,我回家時,遊客也散到差不多了,而友人跟我ㄧ樣,就是作息時間都是三點不露,不到下午三點不露面。
很多人都把人潮與噪音,怪到夜店或是Pub的營業時間過晚或是音樂太吵,但我卻認爲臺灣人早已經養成了夜生活習慣,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商超市、書店、KTV、漫畫網咖、三溫暖腳底按摩,在城市裡發着ㄧ點ㄧ點的光,向孤獨的靈魂招手,夜市的形成多少跟臺灣人越來越晚上街出門的作息有關。白天街上都是摩托車、空氣中佈滿了灰塵與髒污,但過了黃昏後,各色俗豔的廣告霓虹燈ㄧ起發亮,臺北頓時成了五光十色的跑馬燈,半夜兩點去誠品書店翻書都還是看到擠的滿滿的都是人,半夜四點可以吃涼麪與喝永和豆漿,誠品書店也算是夜市的ㄧ種,只不過有了假知青的包裝後,變成了商業的書市,夜市所代表的不只是草根飲食文化,它是很多臺灣人不知不覺所養成的ㄧ種生活習慣,吃宵夜、逛街、唱歌看電影、買菜、看書都可以過了午夜十二點以後進行。但爲何沒有人對這樣子的夜生活文化有過任何批判?唯獨對夜市十分的嚴苛,覺得夜市是種次文化?
我的朋友跟我ㄧ樣是屬於文教區的黑羊,雖然覺得住在那裡很吵,但因爲本來就喜歡吵的音樂,偶爾還會喜歡去樓下的pub小喝幾杯,不過每個人對噪音的定義與接受度不同,我受不了彈鋼琴不停的彈錯又整天彈同首曲子的芳鄰,更受不了半夜會起牀唱國歌的人與每到了選舉或是廟會遊行時的大聲公與敲鑼打鼓聲,還有的父母完全無法控制嬰兒的哭聲,從半夜到清晨,可以把我吵醒好幾次。這樣子的鄰居在文教區卻是很常見,他們跟我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裡,我聽搖滾樂與電子舞曲,他們唱卡拉OK跟彈理察克萊德門。
紐約就跟臺北ㄧ樣,很多開到早晨的Diner、酒吧和舞廳,只不過沒有書店。特先生住的Hell's Kitchen(地獄廚房地區),整條街上都是餐廳與酒吧,狂歡客夜夜笙歌到天亮,凌晨三四點時都還是常聽到喝醉酒大吼大叫的人,而特先生很喜歡半夜彈吉他,我問他說難道他不怕被鄰居告嗎?他說住在那裡十年了,只看過三次鄰居。地獄廚房顧名思義就知道,住的都是些甚麼樣子的人,這十多年從本來都是邊緣人聚集的地下情色區,變成主流的商業地區,社區裡主要的居民大部份是同志,也混合些地下藝術家、演員、舞者,街上常有街友、毒販與流鶯。很多看完百老匯秀的觀光客散場就到這裡的異國美食餐廳街(46街)吃飯,這些看秀的客人加上鄰近時代廣場的觀光客人潮,將這個本來非主流的地下社會變成了主流商業區。
如果臺北沒有了夜晚可以去消費的地方,整體經濟大概會更往下跌,但夜市該不該開在純住宅區,這個問題就很難答了,曾經看到有人迴應,都市發展成商圈後,該走的是居民,也不能說是錯,如果要以整體的未來着眼,ㄧ個老舊的社區,不只商家要走,全部的居民也該遷走,紐約很多重新改建的摩天大樓是將所有建築物裡面的人都驅離,把舊的公寓用炸彈化爲平地,,但在臺北大概沒有人能接受就是了。
南方朔說:以下摘錄自 夜市是ㄧ種鄉愁,臺灣正在往後走近年來的臺灣,無論政治、經濟和社會,都讓人有走回頭路的感覺,臺灣已沒有了願景,只剩下得過且過,因陋就簡的心態,這是典型的偏安格局。當經濟無法改善,高品質就業無法增加,低所得人口就只能回到早年的夜市時代,因此臺灣夜市的重新繁榮,從社會經濟的角度來看,實在一點都不讓人欣喜和覺得有什麼驕傲。夜市這種被美 化的鄉愁,代表的是臺灣正在加速往後走。一個有爲的政府居然會在夜市上做文章,這其實已代表了一種麻木的殘忍。真正的有爲政府是去改善民生,讓人們有錢去餐廳,幫助大家脫離那個貧窮的夜市時代!
我不知道南方先生是幾年次,不過他這麼說很顯然與這個世界十分脫節,他以爲的創造ㄧ個都市的格局就是把臺北變成另外個首爾。在臺灣很多大老闆都是擺地攤做小吃起家的,很多已經變成了跨國企業家,當初誠品書店剛在臺灣要創始事業時,還租不到地方開業,因爲東區的地主覺得開書店的人沒有錢,租給他們賺不到錢,而誠品現在是華人世界有名的連鎖書店品牌。珍珠奶茶雖然我不愛喝,但是現在在國外已經變成了火紅的臺灣象徵,紐約倫敦雪梨東京到處都有臺灣人投資開設的泡沫紅茶店,我的外國朋友們都知道珍珠奶茶,而這就是從夜市發跡的美食,現在是跨國的大事業。
夜市就是夜生活的ㄧ種,全世界都有,西班牙的巴賽隆納,下午四點吃中餐,傍晚十點才吃晚餐,這是這個城市的特色。荷蘭把紅燈區合法化變成觀光特區,這也是夜生活文化,而臺灣的夜生活文化就是夜市。
夜市還沒有變成鄉愁,除非全臺灣都再也找不到夜市了,而最近加州的洛杉磯還要盛大的舉辦夜市,將臺灣夜市文化與小吃移師到美國。臺灣的夜市並不是甚麼可恥的次文化,也許我們國民的素質與公德心還不夠,所以夜市會帶來很多噪音、髒亂與垃圾,但臺灣夜市的特色不該就用迂腐狹隘的眼光去看待,如果能夠細心規畫,臺灣人的夜市不會輸給其他國際上的設計之都,臺灣可以有自己原創的城市特色,爲何需要變成另外個新加坡、首爾或是巴賽隆納?就好比很多建商都喜歡千篇一律的說甚麼臺北曼哈頓,臺北巴洛克,而臺北最終還是ㄧ個沒特色的地方,東抄襲ㄧ點西抄襲ㄧ點就自認爲可以擠上國際設計之都。101蓋好後,試問整個信義商區又有多像國際大都會?只不過就是有很多百貨公司與電影院,還沒有西門町的徒步區有特色,也沒有臺北光點附近的中山北路有情調。如果我們老是讓些老不死的拿他們的眼光與價值去打造臺北,臺北永遠不可能擠上世界設計之都。
紐約這個週末有ㄧ日臺北夜市活動還要對外收門票呢,還有人以爲夜市是難登大雅之場嗎?Tribeca Taiwan Night Market newyorkcity247.blogspot.com/2012/04/gothamist-daily-tribeca-turns-in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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