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添保暖衣物 教育部、學校不同調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建議教育部和學校、學校和學生都應坐下來討論,找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服儀共識。(本報資料照片)
天氣寒冷,教育部日前發函各級學校重申「學校不得限制學生於校服內、外添加保暖衣物」。對此,多校已開放禦寒衣物外穿,並同意學生穿戴圍巾、毛帽等禦寒衣物;不過也有老師質疑,依教育部公告的原則與邏輯,相當於學校端「不可以要求學生穿校服」,這樣校服制度還要不要?
去年8月教育部即已修正各校服儀規定,教育部15日發函各級學校重申「不得限制學生於校服內、外添加保暖衣物」、「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行政院長蘇貞昌及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表態要求學校照這個標準來做,蘇貞昌更在臉書上發梗圖表示:「學生安心加外套,政府給你靠」、「有政府,請安心」。
教育部一聲令下,各校莫敢不從。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在臉書分享一些學校近日轉變,桃園市立楊梅高中班聯會主席鬆鉑莘說,學校原先不開放將保暖衣物穿於校服外,但15日宣佈,「考量近日寒流來襲氣溫驟降,請同學依個別身心健康狀況,在校服內及外均可自行添加保暖衣物。」
不過臺北市教師會前理事長張文昌表示,各校學生服儀規定,都是依校內民主程序產生,學校和老師、學生、家長溝通,才決定學生怎麼穿。現在教育部一紙公文,讓大家之前白忙一場,校園內民主機制也被破壞了。
張文昌指出,當對溫度感受是依個人主觀判斷,攝氏20多度也可以解釋成「天氣寒冷」;當「禦寒衣物」不限於校服,且可以穿在校服外,意味着學生可以自由穿着。這樣的做法看似是貼心德政,但結果很可能讓學校無法要求學生穿校服,校服制度還要不要持續下去?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說,服裝儀容不應全國統一規範,而是要因地制宜或有彈性,纔不會造成學校和學生之間衝突。他建議教育部和學校、學校和學生都應坐下來討論,找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服儀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