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小隊長移樹遭撞死不算因公殉職 家屬怒:爲什麼?

消防小隊長陳信宏蘇迪勒颱風移樹遭酒駕撞死,爭取「因公殉職」遭駁回。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蘇迪勒颱風襲臺期間,屏東縣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及隊員在搬動倒在路中樹木時,遭到酒駕車輛撞擊,陳傷重死亡、江仍在醫院治療,但縣府爲陳爭取因公殉職卻遭消防署以「非重大理由」駁回,讓縣府相當不滿,抨擊消防署打擊士氣

對於陳信宏因公殉職案被打回票,家屬相當氣憤,「他還在執行任務,而且那麼危險,颱風天就這樣被撞死,爲什麼算因公死亡?爲什麼?」

陳信宏和江天佑在蘇迪勒颱風來襲時出勤,返回分隊門口時看到一棵路樹倒在路中,2人怕其它車輛撞上連忙移樹,卻遭到酒駕男子撞擊。目擊者替代役男當時表示,「就我轉過去2秒而已,車就急速衝過來,撞到樹枝再撞到我們陳小隊長和佑哥。」

陳信宏傷重死亡,江天佑重傷,目前仍在住院治療;事後屏東縣政府爲陳爭取因公殉職卻遭消防署駁回。消防署認爲,構成殉職的理由必須具備危難事故、奮不顧身搶救,小隊長雖然盡忠職守,但並不是在危險的災難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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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則認爲,這已嚴重打擊消防人員的士氣,會重新爭取。縣長潘孟安對《東森新聞》表示,「官方調查不被認定,除非屏東縣政府不是自治的法治機關而是人民團體。」

據瞭解,消防署評定因公殉職的話,除入列忠烈祠外,撫卹金額約2千萬,若因公死亡,撫卹金約1千4百萬,相差約6百萬;但對小隊長的家屬而言,爭的不是撫卹金額的多少,而是一份該有的榮譽,也是對基層消防員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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