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實施20週年 樑振英:香港不是主權國家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27日於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辦。回顧香港基本法實施,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樑振英明確表示,基本法的實施涵蓋四個方面,而香港的高度自治屬中央額外授權,香港是特別行政區,不是主權國家。
本次座談會,身兼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小組副組長的大陸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國務委員楊潔篪;中央部會包括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建國、統戰部長孫春蘭等官員,及香港各界代表人士與學者專家,皆出席與會。
樑振英指出,基本法既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民都有義務落實;基本法經不斷深入諮詢,廣納社會各階層意見,共涵蓋四個方面,分別是全面、權威、務實、富生命力。
樑振英表示,基本法落實了中央對香港落實「港人治港」、「一國兩制」政策,廣納社會各階層意見,歷經兩次全面深入諮詢,代表一定權威性;就務實面,他指出,基本法同樣落實了「一國兩制」實際落實,包括行政長官任命權及選舉機制。
至於生命力部分,樑振英進一步表示,基本法的實施,讓香港的發展更具明顯優勢,可搭乘國家發展快車,特別是「十三五」規畫、「一帶一路」等;香港除可以自行處理對外事務,也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