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月8日將對第二十三條立法進行首讀及二讀

香港政府當地時間本週四(3月7日)傍晚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當日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3月8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微博發文表示,他已致函立法會主席,"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和儘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李家超稱,立法會樑君彥主席接受了他的建議,將於3月8日上午11時召開大會,以處理《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亦於同日下午舉行會議,即時展開審議《條例草案》工作。

李家超在微博文章中還寫道,香港特區政府已於今年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二十八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進行了公衆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他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既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二零一九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帶來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現今地緣政治更復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儘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香港政府也在自己的網頁上發表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3月8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的相關公告。

包括美國政府在內的批評者表示,該法律的提議過於寬泛和模糊,將進一步扼殺不同意見、打壓言論自由。美國國務院在2月底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尤爲關切的是,香港當局提議採用寬泛而模糊的"國家機密"和"外部干涉"定義,這可能被用來製造對逮捕和拘押的恐懼,以扼殺不同意見。我們還擔憂,香港當局可能會在其持續進行的跨國打壓活動中,在境外適用第23條,以恐嚇和限制美國公民和居民的言論自由。"

該法案本週五的刊憲將首次詳細介紹該立法的方方面面,包括擬議量刑長度等細節。它還將顯示當局在多大程度上解決了一些外交官、法律學者和包括媒體協會在內的倡導團體所呼籲的基本權利問題。 該法針對的犯罪行爲包括叛國罪、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罪、危害國安的破壞罪、煽動叛亂罪和境外干預罪等。 它還將具有"域外"效力。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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