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覆議本週處理!是否聲請釋憲? 行政院:有10天沙盤推演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態,本週五就會處理行政院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覆議案。針對後續行政院的因應做法,政務委員林明昕今(9日)說,怎麼釋憲、誰來提,這都還有考慮空間,依《憲法》規定還有10天的時間可以做沙盤推演;他說,若有此打算,大法官會用什麼模式,也要由大法官做決定,但若有必要是不會放棄的。
林明昕說,覆議不是等於要馬上釋憲,也有可能覆議後沒有釋憲、或沒有覆議就釋憲,「覆議是憲法上給予的政治手段,聲請釋憲是憲法給予的法律手段二者之間沒有絕對關聯性」。
至於覆議會不會過?林明昕說,這當然不敢講,因爲很多事情是瞬息萬變,院長在這裡的呼籲不只是對國人同胞,也對立委做說明,「所以機率有沒有不知道,但希望有好的結果」。假使沒有如期待的結果,後面怎麼走?政治手段如果全部窮盡了也只有法律手段,這法律手段是不是要釋憲,怎麼釋憲、誰來提,這都還有考慮空間。
記者追問,後續是否會跟時間賽跑,在法案生效的3天內聲請釋憲跟暫時處分?林明昕說,覆議如果否決,也不是法案立刻生效,還要院長副署總統公佈,依照憲法還是在10天內,所以還是有10天的時間做這樣的沙盤推演,總統公佈後因爲法律沒有特別寫哪一天生效,也不是由司法院定之或哪個院定之,都是公佈日生效,公佈日生效不是公佈日當天,是公佈後第三天,這還是有一段期間。
林明昕說,公佈未生效等於還沒有法,是否因此可以釋憲,這些都可以考慮,因爲在很多司法案件中,有一種是預防性權利救濟,也就是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是未來一定會有、且一來就來不及,這時候就要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
林明昕指出,這在民事訴訟法是所謂的將來給付之訴,這種是司法常態,「所有訴訟都有這可能性,以前憲法訴訟條文沒有規定也沒有否定,但是也還沒有實務上有出現過,但不表示就不能有這些,這都是可以討論的」。
林明昕說,當然,如果後來有這樣的打算,大法官會用什麼處理模式,也要由大法官做決定,但是這些都是如果必要時候,是不會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