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成防疫破口 船長助偷渡判緩刑

越南偷渡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欲闖關入境全都海巡人員逮獲,陳姓船長則被判緩刑。(資料照)

去年中旬,正值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之際,屏東漁船金滿順號陳姓船長收取人蛇集團20萬元,協助35名越南偷渡客從墾丁上岸,當時讓海巡單位如臨大敵,不僅封路臨檢、爬下山壁沿海岸搜尋,才成功將人追回,屏東地院一審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決陳男6月徒刑、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8月於後壁漁港某製冰場前,收受由人蛇集團成員阿霖」所交付的20萬元報酬,選在9月12日駕船出港;海巡署第8巡防區指揮部凌晨時分發現,外海11.6浬處有漁船原向後壁湖漁港方向航行,卻在離岸3浬處突然轉向航往頂白砂岸際,海巡人員查覺有異,隨即通報派遣巡防艇攔查。

發現海巡船艦靠近,船長立即叫偷渡客穿上救生衣,在離岸約400公尺處,摸黑跳下白砂海域躲避查緝,並從墾丁岸際上岸後分開逃逸。

海巡隨即啓動應變查緝機制,除登檢「金」船,一早也在岸邊發現疑爲偷渡客丟棄的救生衣,陳男見東窗事發,便坦承載有30餘名越南人非法入境,但不知詳細人數

海巡署除立即成立應變中心,也通知衛生單位協助辦理防疫作業現場共逮獲35人。海巡初步調查,其中27人中曾有來臺打工經驗,多數因逾期居留或非法打工被遣返,返國之後,覺得相同工作在越南月薪不足臺灣一半,於是在人蛇集團鼓吹下,以每人1萬美元代價,甘冒風險偷渡來臺。

其中有人拿出全部積蓄、或向親友借貸,更有全家湊足費用,就是爲讓1人出國,這一趟的「淘金夢」在上岸時瞬間夢醒,衆人已在檢疫隔離期滿後陸續遣返。

屏東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爲,陳男從事捕魚工作,每月收入約4、5萬元,已離婚且育有1女,考量犯案時正處於肺炎疫情流行期間,竟仍載運未經許可入國越南籍人士入境我國,一審判刑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