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女臉書控小黃繞路挨告沒事 網怒:司機倒黴被妳弄?

呂女遭控妨害名譽出庭強調「我沒有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呂姓女子控告林姓計程車運將繞路、反遭運將提告誣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認定她當時喝醉、誤認對方繞路,沒有誣告、妨害名譽的犯意,26日處分不起訴。

呂女聲稱,去年6月12日喝醉酒與友人大安區叫計程車準備返回新莊區的住處結果林姓運將竟然趁着他們睡着時往基隆方向繞路,直到她威脅要「尿在車上」纔在大安區延平北路附近停車,上完廁所又被強拉載到汐止指控對方根本意圖不軌,事後提告妨害自由、詐欺以及私行拘禁3罪,由士林地檢署偵辦。

林姓運將(上圖,右爲林妻)從頭到尾都堅稱自己沒有繞路,也沒有拘禁呂女等人。林妻也在臉書po文力老公,「(呂小姐)讓我們全家遍體鱗傷,呂小姐,你也有家人,可曾想過今天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那種痛不欲生、行屍走肉感覺,你能體會嗎?」

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呂女在這段期間一共接聽21通電話,且比對計程車上的衛星定位圖確定運將一開始就是開往新莊,並沒有繞路,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另一方面,林姓運將對呂女提告誣告、妨害名譽,這部分由臺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定她當時喝醉,誤以爲運將繞路,並無誣告、妨害名譽的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部分網友不認同檢方處分,「這樣都沒罪?」、「司機倒黴要被妳弄就對了」、「以後就小心不要遇到喝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