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洪仲丘遭虐死命案 特偵組依法無權介入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法務部國防部確立分工合作各就權責,自行調查下士洪仲丘命案原則,被外界譏爲作秀後,兩部25日再次進行協商,法務部重申,不是否決軍與檢聯合調查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因全案軍法司法機關應遵守審判權分際,而特偵組依法不能介入。

▲下士洪仲丘命案,法務部重申不是不聯合調查,而是各有偵審權責應尊重。(圖/記者孫曜樟攝

由於各界不斷呼籲本案應有第三方介入,陳明堂說明,檢方並非爭權或推諉,應優先遵守審判權,否則會造成人治而非法治,軍法、司法機關偵辦案件必須嚴守審判權分際,纔不會違法雙方將分工合作偵辦,彼此有關部分,例如桃園地檢署偵辦滅證案蒐集還原監視器畫面,會彼此交換、研究

陳明堂表示,本案並非特偵組職司案件,特偵組無法介入偵辦。依法,檢察總長只指定司法機關有審判權的案件,不得破壞軍法、司法審判制度。如果檢察機關明知沒有審判權卻違法調查蒐證,必定會造成證據能力缺乏。

這是繼昨天國防部長高華柱拜會法務部長曾勇夫後,法務部與國防部再次舉行聯合記者會,由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國防部常務次長廖榮鑫、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周志仁等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