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業者聯合壟斷浮上臺面 學者:應制訂退場機制
▲有線電視系統聯合壟斷問題嚴重,臺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提出建言。(圖/資料庫)
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重罰新臺幣1億2600萬元衍生出舊系統業者聯合打壓新系統業者的問題。臺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今天(7日)表示,這突顯出「反媒體壟斷法」立法的迫切性,很遺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初的版本太瑣碎,沒有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呼籲新版本出爐後要儘快與民間團體溝通,並制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退場機制。
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和佳訊視聽三家頻道代理商,由於2016年度代理頻道授權的簽約條件對新、舊系統業者不同,上個月遭公平會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爲」爲由,重罰凱擘、全球和佳訊各新臺幣4100萬元、4000萬元和4500萬元罰鍰,合計罰鍰金額高達1億2600萬元,創下公平會有史以來對有線電視頻道代理業者罰鍰最重的一次。由於這三家頻道代理商背後其實都是系統業者,因而衍生出舊系統業者聯合打壓新系統業者的問題。
系統商獨大問題嚴重 NCC應制訂退場機制
臺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表示,由於系統業者掌握頻道上下架的決定權,長期以來在媒體產業就是獨大的狀況,尤其身兼「頻道代理商」,更是決定消費者可以收看到哪些頻道,這件案子突顯出「反媒體壟斷法」立法的迫切性,很遺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初的版本太瑣碎,沒有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呼籲新版本出爐後要儘快與民間團體溝通,同時應制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退場機制。
中共控制檯灣言論自由 先從系統商下手
張錦華指出,她在「中國因素前沿研究研討會」論文中提到,十月下旬,中國對臺灣言論自由的封殺再度出招,也就是洪習會開會前傳出,已經申請獲准的三家臺灣媒體竟被拒採訪,包括自由時報、上報和鏡週刊。或許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只是一再向世界證明,中共集權統治本質和對臺統戰並無改變。
張錦華說,中國對臺灣傳播環境的影響方式,在全球自由貿易的趨勢下,隨着兩岸間各種交流以及資本流動,早已擴及多重面向,例如具有中國因素的臺企集團,近兩年來頻頻傳出併購有線電視或個別媒體的傳聞或動作,以及中國在拒買臺製的影劇成品的同時,卻頻頻重金挖角臺灣影視工作者。
張錦華表示,中國對臺灣的各種政治企圖結合經濟手段,確實帶來臺灣自由民主體制的沉重壓力。而這股勢力在臺商併購臺灣媒體集團的過程中,目前已經有多項研究和事實證明,其經營模式和報導傾向已經出現明顯的親中特質。
張錦華說,對於目前在NCC審查的三大有線電視系統交易案,在市場上已經聽到許多傳聞,傳播學者都在持續觀察,因爲反媒體壟斷並不一定要由社運帶頭,新政府和新的NCC委員如何展現改革的魄力和決心,纔是根本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