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理財有方 教你如何使錢(圖)

西門慶一生賺錢無數,在短短几年間,由一個小小的藥鋪老闆,成長爲山東數一數二的大財主,家中“赤的是金,白的是銀,圓的是珠,光的是寶……”如此多的金錢,西門慶又是怎樣花銷、享用的呢?

頭一項花銷,是維持家庭頗爲奢侈的日常生活媒婆文嫂曾在林太太面前吹噓西門慶家生活豪奢,用“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來形容。的確,在一般百姓看來,西門慶家天天在過節。

臘八那天早上,西門慶約應伯爵同去尚推官家送殯。行前,先喝粥:兩個小廝桌兒,拿粥來吃。就是四個鹹食,十樣小菜兒,四碗頓爛——一碗蹄子、一碗鴿子雛兒、一碗春不老蒸乳餅、一碗餛飩雞兒銀廂甌兒,粳米投着各樣榛鬆栗子果仁梅桂白糖粥兒。西門慶陪應伯爵、陳經濟吃了,就拿小銀鍾金華酒,每人吃了三杯。(第二十二回)這一餐“臘八粥”,只不過是早點,連葷帶素,便有十幾個碟盞。日常飲食講究奢侈,由此可以推想。

飲食如此,穿衣更講究。對西門慶家的服飾穿着,前面多有敘述,這裡再舉一例。第三十四回,西門慶“拿出兩匹尺頭來,一匹大紅絲、一匹鸚哥綠潞綢,教李瓶兒官哥裁毛衣衫兒、披襖背心兒護頂之類”。潘金蓮生氣,背後嘮叨說:“哪裡一個才尿出來多少時兒的孩子,拿整綾緞尺頭裁衣裳與他穿?你家就是王十萬,使得使不得?”

在重財輕德的社會裡,衣食的豐儉,代表着一個人的面子和尊嚴。李瓶兒改嫁西門慶之前,曾一度嫁給蔣竹山,這讓西門慶十分惱火。後來西門慶質問李瓶兒:“我比蔣太醫那廝誰強?”李瓶兒答道:“他拿什麼來比你?你是個天,他是塊磚;你在三十三天之上,他在九十九地之下。休說你仗義疏財、敲金擊玉、伶牙俐齒、穿羅着錦、行三坐五(形容闊綽、有排場),這等爲人上之人;自你每日吃用稀奇之物,他在世幾百年,還沒曾看見哩!他拿什麼來比你?”從李瓶兒的回答可知,誰的“吃用”水平高,誰就是居於“三十三天之上”的“人上之人”。這便是當時人的價值觀及普遍認識。

除了吃穿之外,生活中的西門慶最肯在女人(尤其是妻妾之外的女人)身上花錢。他先以五十兩銀子梳攏妓女李桂姐,每月花二十兩銀子包着她(第十一回)。後來又喜歡上妓女鄭愛月,每月送三十兩給老鴇作“盤纏”(第六十八回)。西門慶還拿出上百兩銀子,爲姘婦王六兒買宅子。與各種女人廝混時,他一出手常常是二三兩銀子、成套的衣服。但總的看來,西門慶在這方面的花費還是有限的;跟他日進斗金的收入相比,也只佔很少的份額。他從女人身上得的錢,遠比爲她們花費的多。因此,儘管小說中一再吹噓他是個“撒漫使錢的漢子”,其實他的手緊得很。

例如對待妻妾,西門慶是相當吝嗇的。除了保證較高水平的日常衣食供養之外,他很少爲她們花額外的錢。潘金蓮是他的“最愛”,他卻並沒有給潘金蓮特別的好處。通觀全書,他只是在潘金蓮剛進門時,從廟會上買回四兩珠子,給潘金蓮穿珠子箍兒用。還有一次,因與李瓶兒爭勝,潘金蓮逼着他花六十兩銀子買了一張牀。而這張牀是西門慶家的“固定資產”,潘金蓮被逐時,並沒能帶走。

西門慶的“節儉”還表現在每次出門,身邊總帶着不多的幾兩碎銀子。而且家財萬貫的西門慶,還常常鬧到手頭沒錢的地步。朋友常時節向他借三十幾兩銀子買房,他答應了,卻拿不出現銀來——他的大部分銀錢都用在擴大商業運營上。衆多的鋪面、貨物,佔用了大量資金,致使西門慶手頭拮据、現金匱乏。西門慶的理念是:金錢是要不斷地滾動增值的。他說:“(銀錢)兀那東西,是好動不喜靜的,怎肯埋沒一處?也是天生應人用的。”(第五十六回)

有學者還注意到,西門慶從不在土地上投資。書中媒婆文嫂向林太太誇說西門慶“田連阡陌”,顯然是誇張不實之詞。西門慶只買過一塊地,是他家墳地隔壁趙寡婦的莊園,目的是擴大他家墳園,多蓋幾間房,開闢爲花園,供玩耍休閒,而非出租耕種。在西門慶這類商人看來,土地佔據大量資本,但種地成本高、收效慢,靠天吃飯,沒有保證,遠不如商業投資獲利豐、來錢快。因此,西門慶有許多頭銜,商人、官僚、惡霸、市儈,唯獨不能說他是地主。在以農耕經濟爲基礎的封建社會,西門慶的經濟金融理念是很前衛的。

金瓶梅》的高明之處在於,作者常能在不經意處,“畫”出西門慶商人式的節儉與吝嗇來。小說第二十一回,衆妾攢錢擺酒,慶賀西門慶與吳月娘合好。西門慶見玳安提着一罈金華酒進來,便問:“金華酒是哪裡的?”玳安回答:“是三娘與小的銀子買的。”西門慶馬上說:“阿呀,家裡見放着酒,又去買。”吩咐玳安:“拿鑰匙,前邊廂房有雙料茉莉酒,提兩壇攙着些這酒吃。”——金華酒是浙江金華地方出產的好酒,明清時人尤爲推譽。清人袁枚在其《隨園食單》中描述說:“金華酒,有紹興酒之清,無其澀;有女貞之甜,無其俗。亦以陳者爲佳,蓋金華一路水清之故也。”西門慶因此酒價昂,故命人拿了價廉的茉莉酒攙着吃。其節儉、吝嗇之態,躍然紙上。

第二十三回,西門慶外出回家,聽丫鬟玉簫說月娘在前邊和大妗子、潘姥姥等吃酒,便問:“吃的是什麼酒?”回答說“是金華酒”,西門慶立刻說:“還有年下你應二爹送的那一罈茉莉花酒,打開吃。”並讓玉簫馬上開壇,自己親自嚐了,送到後面去。

第三十四回,西門慶見李瓶兒桌下放着一罈金華酒,問是哪裡來的。李瓶兒說是派小廝買的,西門慶馬上說:“阿呀!前頭放着酒,你又拿銀子買!因前日買酒,我賒了丁蠻子的四十壇河清酒,丟在西廂房內。你要吃時,教小廝拿鑰匙取去。”

在吃酒問題上,西門慶兩次“阿呀”,三番叮嚀,恐怕自有他的一番道理。一來,金華酒質佳價昂,家中日常飲用,未免奢華;即便吃,也應攙着廉價酒一同吃。二來,西門慶特別重視現金的使用,家中有酒,“又拿銀子買”,實屬浪費。而他“丟在西廂房內”的“四十壇河清酒”,是向丁蠻子賒的,先吃酒,後付錢,佔用的是丁蠻子的資金。這中間,自己的資金則可以循環生利——商人西門慶的經濟思考,滲透到了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