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塵土污染 11砂石場挨罰

臺南市空氣品質不佳,環保局爲防制空氣污染,去年稽查186家次土石堆置場等易造成逸散性粒狀物污染場所,共查獲瀝青廠等11家業者無照操作或有重大缺失造成污染,均依違反空污法各開罰10萬元;另有64家公司的空氣污染防制措施有小缺失,也都要求改善。

環保局表示,受罰的業者包括工程公司、鋼鐵建材、瀝青等;其中有4家因灑水設備範圍不足、車輛運輸未蓋防塵網等缺失被記點,累計缺失點數超標;3家則是沒有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1家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3家因廠內操作不當導致明顯揚塵逸散,造成空氣污染。

環保局分析,去年稽查發現不符法規的的業者以堆置場最多,主要是防制措施不足,如:灑水範圍涵蓋不足,其次爲運輸車輛輪胎車體未妥善沖洗,將泥沙帶至廠外造成道路地面髒污,但大多屬輕微缺失,均當場要求改善。

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長陳幸芬呼籲,砂石場、混凝土廠等易產生逸散性粒狀物污染的場所,應該確實編列經費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並採取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以免違規受罰。

陳幸芬還說,一旦砂石等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也必須先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才能進行堆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