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錢吃飯」騙善良少女 裝窮男偷摸她這裡遭判刑8月

「我沒錢吃飯」騙善良少女,裝窮男偷摸她這裡遭判刑8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在宮廟工作的胡姓男子去年7月在路上向路過的14歲少女借錢,稱自己「沒錢吃飯」卻趁機伸手偷摸少女臀部,少女自覺遭受侵犯告訴父親並報警提告;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爲觸摸其臀部之行爲,累犯,判處胡男有期徒刑8月。

據判決書指出,胡男於去年7月19日下午3時許,在新北市某路段見14歲少女一人獨行,竟假借向少女借錢吃飯,利用少女出於善意而停留之際,先握住少女左手,將她拉近其身體,再以其左手觸摸少女臀部,事後少女因深感不適,認遭受侵犯,告訴父親並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逮到胡男,而胡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

法官經查發現胡男過去曾有3次涉犯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審酌其爲逞一己私慾,利用少女良善之心,藉故使少女靠近後,乘其不及抗拒之際,觸摸少女臀部,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之觀念,並已對少女身心造成傷害,自不宜輕縱,其犯後固坦承犯行,但並未能取得少女及其父親諒解;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爲觸摸其臀部之行爲,累犯,判處胡男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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