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廁所出現「這東西」 少女驚呆!色男判刑3年10月

少女如廁完畢後,竟在小便斗下方發現針孔攝影機,嚇得趕緊報案。(AI生成圖)

臺北市一名少女小萱(化名),2023年6月21日傍晚,前往大稻埕碼頭外的別友善廁所,如廁完畢時,卻發現小便斗下方有一個微型攝影器,小萱當下驚呆並馬上報警處理,警方追查是一名薛姓男子犯案,將針孔黏在小便斗下方,朝馬桶方向拍攝。

法院審理,薛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薛男意圖竊錄、拍攝,包括小萱在內之不特定人士,如廁時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畫面,且小萱是未成年人,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薛男所爲,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所指「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

法官認,薛男爲一己之私慾,而違反小萱意願,竊錄私密影片,考量薛男犯後均坦承不諱,且已與小萱達成和解,並已依和解條件分期給付3萬元,並手寫一份道歉信。

日前依法判決, 薛男依犯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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