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服社會勞動遭撤銷 提聲明異議高院審理中

翁茂鍾服社會勞動遭撤銷 提聲明異議高院審理中。本報資料照片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因案遭判刑1年確定後,獲准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他被控與員警串通造假,檢方依僞造文書罪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24日讓他以50萬元交保,9月7日宣判,他不服檢方撤銷社會勞動處分,提聲明異議部分,高院審理中。

高院表示,臺南地檢署已就翁茂鍾等人不實社會勞動案提起公訴,移審由臺南地方法院調查釐清,臺南地院並定於9月7日宣判,釐清他涉不實社會勞動的時數,及可折抵的刑期日數,高院就可以對聲明異議案進行裁判。